“你不上来?”她问。
一眨眼,她就下了车,站在他身边了。
“我走回去——运动运动,你知道,”他解释道。
“那我陪你走几段马路吧,”她说。“说不定对我有好处。这些天来,我的手脚可不大麻利。”
马丁瞅着她,但见她浑身上下穿着邋邋遢遢,肥肉多得过分,肩膀下垂,疲乏的脸上满是松垂的皱纹,步子笨重得没有弹性——活像在滑稽地丑化一个自由自在、心情愉快的人的走路样子——就明白她说的是真话。
“你还是在这儿止步吧,”尽管一走到第一个街角上,她就停下来,他还是这样说,“搭下一辆车。”
“我的天!——我还不是已经浑身上下累得不行啦!”她喘吁吁地说。“可是你穿着这双鞋,我可以跟你走得一样快。你的鞋底薄得厉害,不等你走到北奥克兰,早就会断裂的。”
回答是:“我家里还有双好的呢。”
“明儿来吃晚饭吧,”她前言不对后语地出口邀请道。“希金波森先生不会在家的。他有事得上圣莱安德罗。”
马丁摇摇头,可是,对方一提到晚饭,他就阻止不了自己眼睛里刷的一下子露出饿狼般的神色。
“你一个子儿也没了,马特,所以才不乘车。运动运动!”她想用鼻子轻蔑地哼上一声,可是不成,只发出了一声鼻音。“我来找找看。”